赵铮-同志 24-11-2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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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光汉堡王被指通过霸王条款,导致加盟商倾家荡产。此案例值得分享深析,我认为国家层面必须重修合同法,现在合同法无法维护弱势者利益,反而成了剥削与割韭菜有力支撑。

在劳工方面,不断曝光所谓竞业协议被滥用成当代卖身契;在加盟合作方面,通过滥用合同,通过扩大收益,欺骗加盟商签下被收割到倾家荡产的不平权合同。其中最恶劣的当属某网购平台,把不平等合同用的出神入化,已经使得天下没有能做的生意。

合同法有原则:法律地位平等,遵循公平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收割加盟商的霸王条款,明显违背了这些原则。

“投资300万开汉堡王加盟店,对方承诺3~4年收回成本,有人月营业额达到90万都不能盈利。第一个月就卖了40万,闭店的时候月营业额只有15万了,卖40万和15万没有多大差别,因为无论卖多卖少每个月都会亏钱。至于亏钱的原因,生意差、客流量减少是一方面,但最重要的原因是门店运营成本过高,其中包括运费、设备、食材成本等。一台圣代机要16万,运费方面,一个月就要花费1万元。除此之外,门店每个月还有特许经营费、广告费、sok屏使用费、加盟费(餐厅开业前已一次性缴清)、物业管理费、人工费、IT服务费、外卖柜、油烟道清洗费等各种费用。总而言之,一个月挣多挣少都是亏损的。”

8包蔬菜,生菜1千克一包,要收800块钱,发过来的还是烂的,冷冻肉饼也是碎的。割的有点狠。

现在的合同法不足以维护有秩序的市场经济,必须重新修订,想象中的原则没有保障,全部让步于只要签字就认这条。我私以为,①一对多签订的合同,必须见光,一对一的合同是私下合同,一对多的合同有了社会属性,必须要求一对多的一方面向社会公布合同模版。②签署合同前必须前置前言背景,有许诺收益以及宣传收益必须写在合同的前言背景中。③合同不允许出现罚款权,一切所谓罚款必须先设调整整改期,追索合同中的侵权责任必须通过法院确认。现在合同一签,就成“执法者”了,很荒谬。④双方可通过诉讼,增加修改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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