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词汇兼具男女两性,比如“同志”“阁下”“市民”“家长”“大夫”。而“先生”这种词虽然也能用于女性,但通常情况下人们只会将其默认理解为男性。
一位女士的驾鹤西去,为何一定非要称其为“先生”呢?“先生”固然带有尊称这层含义,但直接用“女士”难道不可以吗?况且,当事人还是一位语言学领域的大师,相关称谓更应该审慎考究些才对。
窃以为,“把女士就叫做女士,不把女士叫做先生”是相当合情合理,值得提倡的,这可不是什么极端女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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