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4-11-25 11:07 微博认证:《中国妇女报》官方微博

【被丈夫家暴及时报警求助妇联,最高法:家暴受害者要勇敢说“不”】11月25日,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被告人梁某伟故意伤害案中,受害者勇于向家庭暴力说“不”,“法院+妇联”合力守护妇女权益。

被告人梁某伟与被害人丁某(女)结婚多年并生育二子。2023年2月的一天晚上,梁某伟酒后回家,因琐事与丁某发生争吵并将丁某打倒在地,脚踢丁某胸腹部致其轻伤一级。丁某报警。后梁某伟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

案发后,丁某决意离婚,同时向当地妇联寻求帮助。当地妇联立即安排相关人员为其疏导情绪,联系法律援助,帮助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起离婚诉讼。后人民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判决准予丁某与梁某伟离婚。当地妇联工作人员还帮助联系心理咨询师为丁某之子提供心理辅导。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梁某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对被告人梁某伟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关于该案的典型意义,最高法表示,家庭暴力犯罪发生在家庭内部,外人难以知晓,有些被害人受“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影响,遭遇家庭暴力后不愿或不敢向外界求助,报案不及时甚至不报案的情况较为普遍。反抗家庭暴力首先需要受害者勇敢站出来,为自己发声。本案中,被害妇女是积极运用法律武器反抗家庭暴力的正确示范。法院与妇联协同联动、密切配合,给予被害妇女和涉案儿童充分、有效、全面的保护。希望每一位家庭暴力受害者都能够打消顾虑,勇敢、及时地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外界求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家暴拒绝沉默勇敢说不#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