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一个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本案进入强制执行后,经执行法院组织调解,双方签订和解笔录,执行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以(和解长期履行)终结执行的方式结案。【注:针对执行和解协议的结案方式,亦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条的规定,以中止执行的方式结案。】
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负有履行款项本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义务。在执行和解履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部分给付义务,此时被执行人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当如何确定其清偿顺序?【先本后息 vs 先息后本 vs 本息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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