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去世将遗产留给第三者和私生女# 法院:非婚生女可继承总遗产的80%】据红星新闻11月26日消息,近日,一场遗产继承官司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
法院认定,遗嘱中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但赠予黄某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该部分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
最终法院判定,非婚生女朱某博继承遗嘱中的50%和另一部分的六成,即总遗产的80%,婚生女儿朱某蕙继承20%。朱某妻子去世后,朱某与婚生女就妻子的遗产诉讼中,法院判决朱某蕙可以继承761万余元,因此朱某的总遗产为名下资产去掉这部分资产。
朱某蕙认为,自己母亲先于父亲去世,父亲的遗产中有部分继承自母亲,这个判决结果让母亲的财产大部分流向伤害她的第三者及其子女,自己无法接受。朱某蕙还提到,父亲的出轨导致母亲精神分裂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能力去立遗嘱,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其代理律师表示,将向高院申请再审。 http://t.cn/A6mUJQ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