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大家鱼的记忆之王双欢案件
时间线整理
以下是王双欢案件的时间线:
1. 2021年6月:王双欢被调入河北清河县清河志臻实验中学任教,担任班主任和高一2级部主任.
2. 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法院认定王双欢在校多次利用惩罚学生之机,采取摸胸等方式猥亵徐某某、聂某某等6名未成年女学生.王双欢家属方认为“6名学生均为被王老师停课人员,且其他学生均可证明老师无异常,监控未曾拍到任何异常信息,无证据显示王老师有女方控诉行为。纯口供定罪”
3. 2022年5月14日:学生徐某某向警方报案.
4. 2022年5月18日:警方立案侦查.
5. 2022年5月19日:王双欢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6. 2022年6月12日:王双欢被刑拘,其妻子陆敏开始在社交媒体发文.
7. 2022年6月24日:王双欢被执行逮捕.
8. 2022年10月8日:清河县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将王双欢诉至清河县法院.
9. 2022年11月11日:因新冠疫情,该案中止审理.
10. 2023年2月22日:该案恢复审理,并由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
11. 2023年3月31日:清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双欢一审获刑四年六个月,并被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12. 2023年7月13日:该案二审经三次开庭审理结束.
13. 2023年9月14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14. 2024年年初:王双欢的律师向邢台市中院递交申诉材料,被驳回.
15. 2024年10月14日:律师向河北省高院递交申诉材料.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