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APP 24-11-28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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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1月28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
【中办、国办:促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 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
【中办、国办:加快发展通信、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导航等领域对外贸易】
【中办、国办: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 加快打造品牌】
【中办、国办: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
【中办、国办:支持数字平台企业有序发展 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发挥积极作用】
【中办、国办:高标准建设数字服务出口平台载体 打造数字贸易集聚区】
【中办、国办:优化调整禁止、限制进出口技术目录】
【中办、国办:参与应对经济数字化国际税收规则制定 探索建立税收利益分配更加合理、税收负担更加公平的数字贸易相关税收制度】
【中办、国办: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跨境结算、移动支付等领域国际合作】
【中办、国办:建立健全数字贸易统计监测预警体系 适时发布数字贸易统计数据】
【中办、国办: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 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数字贸易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