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枝辉律师
24-11-29 07:00 微博认证: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说法# 【利用系统漏洞办免费电信宽带业务】
#刑事典型案件钥匙码案例# #法律学习铁粉福利#

发现他人网络系统漏洞,以为掌握了财富密码,神不知鬼不觉就能走向致富捷径。殊不知,所有不劳而获,基本上都可以在《刑法》上找到一副镣铐。

有争议的只是性质:计算机网络犯罪还是侵财类经济犯罪?答案就是:均构成。此情况下,行为人系列行为触犯多个罪名,就看哪个罪名处理得重。

非法侵入他人网络系统,获取系统数据,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通过删改他人系统数据,达到自己目的,又构成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其目的在于窃取免费宽带服务带来的电信资费,系盗窃行为。前二者系手段,后者系目的,按刑法理论,牵连犯,择一重处,故定性盗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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