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学#
古代以小脚小胸为美,大家可能知道裹小脚,不知道束胸,当时大胸大脚的女人会被视为没有礼数、乡野村妇等。
民国初期,新旧观念冲突,束胸之风流行,很多女子用白布裹胸,唯恐露出半点特征。这种行为对女性身体伤害极大,损害女性胸部和肺部。
1915年,上海《妇女杂志》指出女子裹胸的危害。
1920年,民国政府发布:禁止“一切所穿衣服或故为短小袒臂露胫或摹仿异式不伦不类,并称其“招摇过市恬不为怪,时髦争夸,成何体统。”“故意奇装异服以致袒臂、露胫者,准其立即逮案,照章惩办。”
直到1927年,三八妇女节这一天数以万计女性高举彩旗在街头游行,高喊 “解放妇女!”,有些妇女甚至裸露上半身游行。
同年7月7日,国民党第 33 次会议通过了提议的禁止女子束胸案,规定限三个月内全省女子一律禁止束胸。
小方这一段话,狭隘到了极致。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