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导师起诉博士,#学位论文著作权到底该归谁#? | 新京报快评】据报道,此案原告是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肖海林,被告是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张术丹,曾是肖海林的博士生。张术丹博士毕业两年后,单独署名出版了其博士论文,肖海林称张术丹论文的核心内容来自他的课题研究成果,未征得其同意擅自出版构成侵权,并给他的科研带来“灭顶之灾”。肖海林以其制定的《博士研究生行为规范》及《研究生发表成果行为规范》为由,主张师生之间已经达成约定,“共享成果”,认为其属于合作作者,张术丹以个人名义署名出版,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一审法院认定张术丹是其博士论文的作者,而肖海林并非合作作者,但张术丹使用肖海林课题申请书内容并出版发行博士论文,构成侵权,判张术丹向肖海林书面道歉并赔偿22万元。二审法院虽然维持了一审判决,但推翻了一审法院关于肖海林并非合作作者的认定,认为涉案论文系师生合作作品。
虽然该案已经过两审终审,张术丹也已经执行判决,但原被告双方对于判决结果均不服气,肖海林表示已向法院提交《判后答疑申请书》,并准备申请再审。肖海林在接受采访时称:“这个案子不仅仅是我个人的官司,还涉及研究生培养政策、科研诚信和行业规范的问题。”该案两审判决结果没有变化,但两级法院在法律定性上理解并不一致,这其实反映出当下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到底归谁所有? http://t.cn/A6mVBm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