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24-12-01 15:35 微博认证:《人民日报》法人微博

【转发提醒!#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今起可确认#】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7个项目可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国税务报) ​​​http://t.cn/A6mfo4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