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牛律师 24-12-04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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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你是委托辩护还是法律援助?】

昨天开了一个涉嫌强制猥亵的庭
作为法援中心指派的援助律师
开庭前本想和检察官沟通一下证据情况
结果公诉人和吃了枪药一样

律师:检察官,本案的证据情况,目前只有被害人的陈述,在这种情况下
检察官:(打断)只有被害人陈述怎么啦?只有被害人陈述就能定。

律师:只有被害人陈述就能定?
检察官:你是委托律师还是法律援助?

律师:这和本案怎么定罪有关联吗?委托的还是法援的都不能提问题吗?
检察官:(沉默一会儿)我就问问,我就问问,你是不愿意说吗?

律师:什么叫我不愿意说?法援就是只能来配合你们工作吗?
检察官:那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太敏感了

律师:你不要说我敏感,这都什么情况。现在检察官和律师的关系都这样了吗?

另外一个检察官打圆场:没有没有,沟通有误会。

过了一会儿,这位检察官和另一位打圆场的检察官说,赶快给谁谁谁发微信,调整下时间安排,律师要做无罪辩护,上午可能开不完。

很多时候,我们就看那些没有案外因素的大多数案件,严格按照证据标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都那么困难吗?大家学得不是同一部法律?

开庭的时候,明显感觉到检察官是按照认罪认罚准备的庭。除了宣读准备好的材料,对于辩护人提出的各项意见,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唯一的变化是,开庭前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当庭还为了十个月。

可这是成功吗?这根本不是。检察官总觉得,既然你们提出来这么多问题,那我就在量刑上给平衡一下。

可是量刑辩护的前提是罪轻辩护,对于无罪的案件,这种所谓的“量刑恩赐”,依然是一种“耻辱”。

#温度法律圈#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