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运报 24-12-0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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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规程》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了《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标准代码为JTS 125-2—2024,该规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的交工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航道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规程》由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中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主编,凝结了行业内多方单位的实践经验和智慧,共分6章18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内容涵盖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的交工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明确了验收条件、组织流程、验收内容以及现场核查等关键环节,为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导和规范。
《规程》的发布对提升航道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促进水运交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统一了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技术要求,还强化了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规程》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答复。随着《规程》的实施,预计将进一步提高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和工程质量,为我国水运交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规程》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cn/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全媒记者 张佳漪 责编 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