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刊于荷兰杂志的Freddie采访:http://t.cn/A6mXsror,采访时间是1977年5月14日法兰克福演出后的第二天, 有着对外国媒体的高度坦诚和可爱,甚至一卷磁带都说不够(发出想听采访录音的声音)。
标题:皇后乐队的弗雷迪·默丘里无需扮演明星,他本就是一位明星
我见到这位巨星时,他心情不错,甚至有些冥想意味。尽管刚从36 层楼高的广场酒店中最豪华的套房中起床(并非四柱床),弗雷迪·默丘里以一身光彩夺目的装扮接待了我。他穿着色泽奇异的咖啡色滑雪裤,搭配宽袖花衬衫,这件衬衫提供了充足空间,允许他纤细的右手手指不停拨弄自己胸毛。他的发型完美无瑕。无论外表多么张扬,过不多久就能够感受到他有一种非常英伦绅士的气质,特别是他那被能在《沃特希普荒原》如鱼得水的突出门牙进一步彰显的“坚毅上唇”(注:这是对所谓“英国绅士”冷静克制气质的刻板印象)。
“是的,昨晚的演出非常棒,”被问及时,他答道,“我们并不总是演满两个小时。有些演出在各方面都堪称完美,观众热情到迫使我们返场三次,结果令我们自己都意外的是,这些演出实际上只有一个半小时。”
“巡演持续一段时间后,我似乎在演出结束后越来越少感到疲倦,但昨天我又感到像过去那样筋疲力尽。身体上的疲劳会在半小时内消散,但精神上则需要五六个小时才能恢复过来。不,我不会做专门的放松动作,我太急躁了。我有一个随时可以召唤的固定按摩师,这就是全部了。有时我也尝试做些体操,准确说更像是抽搐般的芭蕾动作。我真希望有时间去好好学学,哪怕只是为了更确切地知道我在舞台上的某些动作对哪块肌肉有什么影响也好。”
“当然有些动作我常做,但我更愿意告诉自己一切都是即兴发挥。有时我会注意到某个特定动作产生了某种效果,这一瞬间我想:记住它。但事后我总是忘记该记住什么。”
“在上一场美国巡演中,我们本可以选一支不如Thin Lizzy的暖场乐队。”
“但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如果一支乐队无法完全吸引观众,那么一个差劲的暖场乐队也无法衬得他们面上有光。此外,我们四个人都喜欢自己给自己制造难度。最后还有另一个动机:在我们还不太知名时,Mott The Hoople曾带我们进行了一次美国巡演,现在回想起来,皇后乐队从中受益匪浅。如今带着Thin Lizzy,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同样的机遇。美国观众似乎喜欢两支英国乐队联合演出,尽管美国也有许多出色的乐队,但这肯定跟他们在本地看到的完全不同。我相信,英国乐队之间的多样性更为显著,而这种多样性在美国市场上得到了更高的认可,因为这个市场大得足以让每个人都能分到一块蛋糕。”
“我绝对无法在巡演时创作。我需要钢琴来写歌,在巡演中除了在舞台上我几乎见不到钢琴。此外,在巡演中我没有一刻时间属于自己,总有事情发生。其实,我也不喜欢在巡演时写歌,一次专注于一件事似乎更好。”
“所有那些绘声绘色的传闻都不是真的。我们制作一张专辑需要三到四个月。这已经够久了,但不像某些报纸报道的那样夸张。比如我看到哪个报道说我们花了七个月时间制作《波西米亚狂想曲》,那非得疯了不可。人们总以为我们沉迷录音室工作,但其实我们没人特别享受录音室工作。这只是不得已而为之。有时倦了,我们会在某个技术方案上妥协,但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又会开始不满意。为什么不再试一次,试到满意为止?这是大多数歌曲自身的召唤。从《Sheer Heart Attack》专辑开始,我们写的歌曲越来越复杂,相应的制作处理也更加繁复。你能想象《波西米亚狂想曲》除了唱片里的样子还能有什么别的样子吗?不过,在《A Night at the Opera》和《A Day at the Races》之后,我们玩够了。从现在开始,我们的作品将不再那么浮夸。是的,在创作上我们完全有这个能力。我们只写必要的东西,不管是质量上还是数量上。如果专辑不需要,我们根本不会动手工作。”
“不可否认,确实存在一种模式,每张专辑我写四首歌,布莱恩也写四首,约翰和罗杰各写一首。如果他们能写出更好的歌,我会愿意给他们更大的份额,不过我想我宁愿把一张唱片上的歌曲数量从10首增加到12首,而不是减少我的创作。反正我们为歌曲争执,几乎在吵架的边缘,有时候已经翻过了边缘,哈哈哈……无论谁写的歌,必须拼命捍卫它,否则它永远不可能出现在专辑上。”
“比如,布莱恩想让我唱他歌的方式,常常在我自己听来不合逻辑。我会反抗。我们可能会僵持几个小时、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直到其中一方——通常是布莱恩——妥协。我比其他几个更加自我中心。不知道什么原因。无论我多少次决心灵活一点,最后还是发现妥协是不可能的。四个人中,我也最不接受别人的建议。实际上,我通常在意识应当遵守摇滚乐中最基本的民主规则之前,就已经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好了。”
“也可能是因为我写歌一点不容易。旋律对我来说很重要。尽管我力求完美,但音乐还不是最费神的部分,歌词才是最真正的考验。我只有一次歌词从笔端轻松流淌的体验,那就是《Killer Queen》。那也是唯一一首歌词先于旋律诞生的歌曲。”
“英国媒体对我们敌意满满。我们几乎没有做对过任何事,但从一开始我们就发现公众站在我们这边,我们就不在意媒体了。从那之后,除非在国外,我们也不特别配合媒体。”
“英国媒体大部分由白痴组成。总体来说,他们厌恶成功,就像其他英国权威机构一样。记者享受拿捏公众品味的感觉,一旦某支乐队成功了,他们会立刻抛弃这支乐队。任何情况下,他们都不愿与世界其他地区分享这支乐队,更不用说公众了。”
“用马克斯兄弟电影的名字作为专辑标题的想法,源于我们想要以歌剧的形式呈现专辑,作为一件艺术作品。这就是我们有了《A Night at the Opera》的原因。《A Day at the Races》是一个顺理成章的续集。但到此为止了,我们玩够了。”
“在《A Day at the Races》之后,我们收到了格劳乔·马克斯的电报,他是在世的唯一一位马克斯。他写道:‘我听说你们用我们两部电影的名字命名专辑,我也听说你们很棒。这是好事,因为马克斯兄弟一共拍了十三部电影。’上一次美国巡演途中,我们拜访了格劳乔。他在比佛利山庄的家中为我们举办了一场精彩的派对,一直持续到深夜,他一直陪着我们。他已经 87 岁了!他甚至为我们唱了几首歌,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然后他说:‘现在轮到你们了。’”
“幸好他家里有一把吉他,布莱恩可以用它为我们伴奏。我们唱了四声部《‘39》,格劳乔很喜欢。等我们到了底特律时,收到他的电报:‘我决定把新电影命名为《滚石乐队精选》。我倒想看看你们会怎么应对。’”
“那次派对给我们灵感,让我们在现场加入原声合唱。在这次欧洲巡演中,我们首次尝试了《‘39》。第一次演出非常紧张。像我们这样成功的乐队,却异常缺乏自信。现在现场歌单上的绝大多数歌曲,我们都曾一度认为是无法现场演绎的。当然,有些果真做不到,比如《波西米亚狂想曲》的中段,现场重现是不可能的,从哪里找来录音中的那 160 个声部?所以我们干脆直接播放录音。我仍梦想着找真正的合唱团表演。伦敦交响乐团有一个很棒的版本,配有技巧精湛的合唱团,非常震撼,但还是不如我们四个人好,哈哈哈……”
“是的,我总是在演出中同一个时间点换装。通常是在《波西米亚狂想曲》磁带播放时,我只有 40 秒的时间,每次都充满紧张感,看自己是否能赶上。没错我也可以在布莱恩的吉他独奏时换装,但那就不那么有戏剧性了。那 40 秒对我来说一晃而过,但观众正困惑地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们有各自的舞台道具师。他们都非常优秀。我的道具师能在我还没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之前,就预料到我的需要。这就是剧场作风。说出来好像没什么特别的,但在演出中,一名道具师递上一块小三角铁,只为让它被轻轻敲上一下,然后悄然带走。这难道不厉害吗?”
“‘半截麦克风杆’完全是个意外。当时我在构思有什么其他歌手没有做过的表演方式,始终没什么想法。一天,麦克风杆突然断了,我手里只剩下半截杆子。我当即决定装作若无其事,怀疑可能看起来很滑稽。没想到这东西用起来特别自在,于是从那以后我就一直用半截杆子。观众很接受,现在它已经是我的招牌了。我感觉它还有潜力没发挥。我有次把麦克分和杆子组合成高尔夫球杆,下一步可能是当机枪使用。换卷录音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