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打野味非法狩猎获刑##男子打野味误把活人当猎物射伤#】12月4日下午,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琚某等4人非法狩猎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琚某等4人分别被贵溪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不等刑罚,连带赔偿生态修复费用26120元。琚某等4人均认罪服判,表示不再上诉。
2024年6月4日16时许,为食用野生动物,琚某伙同肖某、童某驾驶车辆到贵溪市文坊镇某山场附近的河堤上狩猎,其间由琚某负责用气枪射击,肖某、童某负责开车、寻找猎物、捡拾猎物。发现猎物后,琚某用带有热成像瞄准仪的气枪进行射击,打中野鸡1只,并误将正在干农活的周某当作野鸡,击中周某并导致周某腰椎受伤。
经鉴定,周某骶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琚某等3人非法狩猎的野鸡为环颈雉,保护级别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价值1000元。
案发后,琚某等3人就民事部分和被害人周某达成调解。详情↓(全媒体记者 周孝清 通讯员 王明青 方卫国) http://t.cn/A6mSF6m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