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皇叔刘校逢律师
24-12-06 00:56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主任 企业及企业家犯罪辩护研究中心负责人

#刑事辩护# 刑事立案,庭审结束后、判决宣告前,另行委托辩护人的,法院要重新开庭吗?

今天上午九点,华象刑辩团队的刘校逢律师、魏青松律师、张艺伟律师在宿州埇桥法院开庭。这是一件危险驾驶案,焦点问题是,在本案中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能否作为定案的依据?这个案件是我们在2024年5月份接受委托的。接受委托之前,法院已经开过两次庭,且已经完成了所有的开庭程序。我们接受委托后,法官一开始说,依据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给我们15天的准备时间,递交书面辩护意见,不再重新开庭。

​经过律师团队、当事人和家属的一次又一次的共同努力,我们争取到了至今六个多月的宝贵时间,同时争取到了重新开庭的机会。对于这次机会,我们都非常珍惜,也非常重视,我们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刚刚准备结束,希望早上开庭顺利。加油💪 http://t.cn/RyhoN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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