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群众反映买插电混动车无法领取新能源汽车补贴,核查结果来了 #汽场全开#
河北省雄安新区群众李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他今年5月报废了一辆国三燃油车,随后购买了一辆比亚迪秦混动型新能源汽车,按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相关政策,应获得新能源汽车补贴。但是,当地审核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以“混动车为燃油车”为由,将其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归类为燃油车,拒绝为其发放新能源汽车补贴。
李先生购买的比亚迪秦混动型新能源汽车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按照规定应发放新能源汽车补贴。河北省商务厅、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对政策理解不精准,认为插电混动车应按燃油车申请补贴,导致李先生未能顺利申领到新能源汽车补贴。
目前,李先生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已通过终审。同时,雄安新区立行立改,针对存在同一情况的申请人,逐一电话沟通并协助其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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