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同庆!!一件关于农村女性土地权益的超级大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生效
#农村女性土地失权从此有法律撑腰了#
这部法律,是历史上第一次对“何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出规定: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感谢那些不屈抗争,在宅基地、土地、拆迁、分红等权益受到损害时坚持不懈上诉的农村女性们,以及所有帮助过她们的法律工作者,以及所有为她们发声过的人们
2023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4年6月28日,经过三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最终通过
这部新的法律,将为无数农村女性撑腰
无恒产者无恒心,希望随着这部法律的生效实施,农村女性土地权益失权的状况能得到彻底改变
发布于 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