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举报的贵州两家医院勾结代孕机构被行政处罚# 3月中旬公开举报大方恒丰医院、凯里市黔东南妇产医院两家医院涉嫌勾结代孕机构等问题;当时受到恒丰医院法人威胁、凯里市黔东南妇产医院回复媒体称“没有这回事,同行打压,举报者博流量”。4月两家医院先后被当地行政警告和罚款。但涉及医护人员、代孕机构如何处理?
①:3月17日公开举报贵州毕节市大方县恒丰医院勾结代孕机构问题,后收到自大方县恒丰医院法人徐某来电威胁:“让我等着”,当我质问医院现场发现代妈持她人身份生产的问题,这位法人说他们不核实身份,他们不是派出所,也不是卫健委!医院没责任。
当时还有当地网友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天眼查显示:4月17日,大方县卫健局对大方县恒丰医院作出警告、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事由:大方恒丰医院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对患者身份认真严格识别查对。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47条1款1项。
②:3月18日,我公开举报贵州凯里市黔东南妇产医院勾结代孕机构,安排代妈持她人身份生产,而后骗取出生证明。代孕机构医院对接人为该院王某某副院长。
前往黔东南妇产医院见到王姓院长,她开始对与代孕机构合作的问题予以了否认;后来承认经人介绍,接待过几位代孕的生产,且办理了出生证!又说是事后才发现的,后来不敢再接待。
3月18日,贵州凯里方面对外发布通报表示,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凯里市卫健局的陈姓领导表示,后续情况将反馈!
当时,黔东南妇产医院客服人员回复媒体称“没有这回事、同行竞争打压、举报者博流量”。
根据@天眼查 显示:4月2日,该局对黔东南妇产医院做出行警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47条/款1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47条/款4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7条/款/项处罚结果。
但该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中,没有明确黔东南妇产医院涉身份信息等问题。
今年7月黔东南妇产医院已更名,但当时那位承认接待代孕的王姓院长如何处理的?代孕中介是否被追责?黔东南州当地没有反馈。
11月28日,我联系凯里市卫健局此前对接的陈副局长,他表示已不再分管,已帮我联系有关人员回复,再无消息!
打击这类违法行为,有关部门的态度不应该遮掩、含糊!@新华社 @央视新闻 @贵州发布 @健康贵州 @黔东南发布 @健康毕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