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未让直行出事故,全责!】#覆车之戒# 10月20日18时22分许,周某彬驾驶川AZ7***号小型客车行驶至宜宾市高县庆符镇石门大道驰舆驾校门口处左转弯进入驰舆驾校过程中,与淮某晋驾驶的川QG08***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淮某晋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宜宾交警高县交管大队依法认定:周某彬驾驶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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