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4-12-10 12:29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行人随意横穿道路遇超速行驶,酿惨剧!!!】#案例警示##文明交通携手共创# 近日,邓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普安大道200米处时,与横过道路的行人陈某相撞,致陈某受伤、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陈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驾驶人邓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仔细观察且超速行驶,是造成此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行人陈某横过道路时,未仔细观察通行状况,没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加速横穿,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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