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最帅的前法官
24-12-12 10:34

一、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是违约行为。
​二、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修复、重做、改建、减少价款、赔偿损失。
​三、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选择权在守约方,但因受到修复可能性、适修性、经济性的限制。
​四、实务中,很多质量鉴定案件中之所以出现违背常识的鉴定意见,原因在于质量检测、修复方案、修复费用三个鉴定没有有效衔接。检测单位不出修复意见,而设计单位出修复方案不考虑适修性,导致出现不合常理的天价修复费用。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就一定要重做么?
​五、裁判者没有专业知识,倾向于依赖鉴定意见。此时,代理人能否深度参与鉴定,有效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才是专业律师与非专业律师的差别和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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