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假按300%工资补偿#《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企业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且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是和实际工作时间密切相联的。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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