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史
24-12-13 07:30 微博认证:历史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数码测评师 汽车测评师 摄影师 纪录片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问答答主

民国时期妓女的营业执照,照片上的女子年轻美貌,在当时,肯定也算得上是“头牌”,那时候,公开妓院里的妓女营业都需要先填写“妓女请领许可执照申请书”,执照上写明姓名、年龄、籍贯和来历,还贴半身照片。

因为那时候是允许娼妓的,所有才有了这类许可证,没有这种许可证,就是私娼,是要被取缔的。

按照当时的规定,未满十八岁少女是不准从事这个行当的,每月还固定时期由卫生单位检查身体,一经发现染有病,就没有执照。

妓女的来路,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因为家庭生活苦难,经人介绍而落入堂子的,这种妓女必须非常漂亮,老鸨才肯接收,她们所得到的夜香钱,六成要归老鸨所有,余下的扣去老妈子的工钱才归妓女。

第二种是家庭贫苦,或者是非亲生父母所养,典押给妓院的,这种妓女和老鸨有典身契约。

第三种一般就是被拐卖而来,或被抵押,也有被引诱而沦落风尘的,老鸨会软硬兼施,迫使就范,然后改装打扮,强颜欢笑,出卖肉皮。

民国以后,娼妓业归警察局管理和收捐,也加强了对娼妓的控制,营业需要领取执照,想从业的妓女首先要到警察部门申请,然后再去体检,如此一套流程下来,符合要求的才准许登记,授予营业许可证,取得营业资格。

照片上的女子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登记并取得从业执照的,这也是她职业生涯的开始。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