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可能大部分医人,一人只专治一种病。陈直先生根据出土的战国古玺,作出这一推断。这一类医人的印玺,文字有两种,一种是“事字+病名”,事即治,表示自己专治何疾。比如:事疡、事痈。另一种是“姓氏+病名”,比如“长(张)疡”、“肖痣”。
这可能是宫廷贵族对大量医官的管理,秦始皇本纪里有“秦法,不得兼方,不驗,輒死。”虽然出自方士之口,但方士炼药和医者开方是同一体系的。说明原则上,确实会对专人专方有严格要求。
但民间私人行医还存在另一种可能,印玺上或许标注的是自己最擅长的一门医术,类似于招牌。真到亟需时,可能未必限制专人专术。比如《史记》:“扁鹊名闻天下。过邯郸,闻贵妇人,即为带下医;过洛阳,闻周人爱老人,即为耳目痹医;来入咸阳,闻秦人爱小儿,即为小儿医。”扁鹊到不同地方,就根据客户群体切换妇科、老人科、儿科不同招牌。
发布于 江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