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延明
24-12-14 23:52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这个张洋@理记 是要作茧自缚?

看清楚北京海淀公安“不予立案”的原因:1、刘鑫不是捐款人;2、刘鑫无法向公安机关提交江秋莲犯罪的证据,因此公安机关作出“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的决定。

而张洋在网上散播江秋莲骗捐长达半年之久(用张洋自己的话说已经8年),但是,他不是捐款人,肯定也不是受骗人,哪里有江秋莲骗了他之说?沈太太说的“被骗的感觉”的前提也是先捐款,后有“感觉”。可张洋的感觉是怎么酝酿出来的?这也是他不敢和江秋莲“手牵手”去公安机关的原因。

这个冯岩起码是捐款人,他去报案主体身份没问题。可司法机关怎么认定是另外一回事。从他描述的事实,以及他所展示的证据看,江秋莲基本上不构成骗捐。

因为江歌被害是事实。这个时候,冯岩要有证据证明江秋莲通过公众平台募捐时,所公布的募捐信息是江秋莲本人编造的,还要证明募捐所得的30万款项,没有用到诉讼和维权事项中,这个就是常言说的“专款专用”,同时还要证明他的捐款是在公开募集期间完成的。

至于公众平台关闭募捐通道后,江秋莲声明不需要捐款后,有人还通过江秋莲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向她转账,这个款项不是公开募集,就不是公开募捐款了,而是公民间的赠予行为, 冯岩就属于这种情况,这种自愿性的赠予,和募捐有啥关系?

张洋们把这笔款算进募捐款,明显是不知募捐行为为何物?不知赠予行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亦或是故意装作不知的故意为之。

海淀公安说的对,他们只负责接警部分的警情,至于其他人报案或者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诉的,被骗者如需报案,公安机关还是要受理的,结果怎么样,那得另说。

可这事儿和张洋有啥关系?他一个路人甲,站在道德高地,一分钱没捐,装出一副为民赴命的激昂和悲壮,把氛围值拉的过满,反而搞的乌烟瘴气的,不过他自己却赚的盆满钵满。

打的一副好牌。估计他以为这次他面对的还是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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