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戏__ 24-12-17 00:07
微博认证:电视剧博主 超话粉丝大咖(每日一善超话) 微博剪辑视频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问答答主

#医生上报12岁女孩感染HPV反遭质问#12岁未成年感染HPV,为什么医院“捂嘴”知情不报?谁在趋利避害?

性接触是HPV最常见的感染途径,对于未成年人感染HPV的情况,需高度警惕性侵可能!若确定或怀疑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医务人员应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

而对于涉事医院医务部反问上报医生“你怎么确定她被性侵了?”,这显然是一种不作为、不负责的做法,应该受到应有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下面这4种情况,医生会高度怀疑患者遭受了性侵:
1. 未成年人怀孕、流产,尤其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 未成年人患尖锐湿疣或感染HPV(尖锐湿疣也是因感染HPV而引起的一种性传播疾病,好发部位是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皮肤/黏膜湿润区域,典型的症状为乳头状、菜花状、鸡冠状及蕈状赘生物);

3. 会阴部淤伤、撕裂等非正常损伤,即使家属表示是因孩子不小心摔倒所致,也需要警惕性侵可能;

4. 患者自述遭遇性侵。

法律要求医务人员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医生在实际的接诊过程中,如果发现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遭受或疑似遭受损害,医生有“强制报告”的义务。

有关规定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中就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医生在尽到自己诊疗义务的职责之外,在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等不法侵害时尽到报告的义务,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对于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

12岁女孩感染HPV有半年性生活史,这是妥妥的强奸罪。根据刑法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并且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据最新通报,该女孩于2024年5月通过网络认识17岁男孩并发展为男女朋友,之后发生性关系。

17岁男子感染HPV通过性行为传播给12岁小女孩,真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更离谱的是这事是在一名医生向某博主求助后被爆料出来引起关注才有了警方的介入,之前多方对这一情况忽视,最离谱的是孩子的父母知情,而且2024年了还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没上学。

感染hpv并没有那么可怕,可怕的是这一事件中从医院到几个部门以及孩子父母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漠视。

事实上性行为中密切的黏膜接触是HPV最高效、也是最主要的传播方式。通过衣物、生活用品等间接接触的方式传播理论上有一定的可能性,但传播效率非常低,

在比较极端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这类传播,在物品刚被病毒污染不久且污染的病毒载量较大,有破溃伤口处接触到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免疫力低下时比较有可能发生间接接触传播,没有有相关研究证实HPV通过衣物等生活物品接触导致的间接传播。

所以感染HPV基本上就是有性行为有关,具体到这个案例中的12岁女性感染HPV,医生不可能不知道是通过性行为传播,与12岁女孩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涉及强迫,都属于强奸,所以有良知的医生选择了求助通过网络曝光了此事。 http://t.cn/A6mBx7LG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