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平巨贪全纪录:
李建平1960年出生于河北霸州,1982年参加工作,曾在内蒙古电子学校、电子工业局、啤酒厂、呼和浩特市体改委等单位任职,1996年进入水务系统,2004年成为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及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2011年任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8年9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违纪违法事实:
贪污:2016年至2018年,李建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金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
受贿:2009年至2014年,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5.77亿余元。
挪用公款:2006年至2016年,李建平本人或伙同他人挪用国有公司公款10.55亿余元,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前尚未归还。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李建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以赵文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拆迁工程、收购土地、安排工作等方面为其提供便利.
案件处理结果:
2019年8月李建平被“双开”,2022年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建平上诉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4年12月17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李建平被依法执行死刑!#李建平被执行死刑# http://t.cn/A6mrPU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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