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国企开采权20余天后被叫停# 】#采砂证未延期8年后成犯罪嫌疑人# 2015年1月,韩波家人创办的华卉公司承包了江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江峰公司)及众鑫公司在长江上的一处砂石开采、转运工程的所有劳务承包,合同期限为“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四川男子承包国企采砂被诉非法采矿#
2015年6月6日,三家公司又签订了一份《拖泥浩砂石开采承包合同》,华卉承包了砂石开采业务。开采的砂石由江峰公司统一管理销售,按照合同内容再支付给华卉公司相关费用。
“江峰公司是宜宾市南溪区国资企业,当时很多采砂点都是由它进行开采。”韩波说,该合同约定开采量少于100万吨,江峰公司按4.8元每吨收取资源费;如果大于500万吨,则按1.0元每吨收取。他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标明开采期限和开采量限制,反而明确开采量越大,每吨缴纳的资源费越少。
在合同签订后,江峰公司因为资金短缺问题,在2015年第10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华卉公司开采后的砂石由其自行销售,按照7元/吨向江峰公司分期缴纳管理费和资源费,江峰公司不再支付砂石开采的劳务费。
南溪区水利局一位知情人士也证实,因江峰公司资金严重短缺,无法支付开采劳务费,“改为向江峰公司交7元/吨的管理费,开采后的砂石由他们(华卉公司)自己销售”。
自签订合同起,华卉公司便组织人员开始施工。“我们所有的施工都是在政府部门监管下进行,施工场地基本随时保持有水利局、航运局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韩波说,在经过半个月的施工后,共采砂500余万吨,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统一存放。
在承包开采业务仅20余天后,韩波被告知2015年7月1号,采砂业务全面停止。一份《南溪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江砂石开采有关情况报告》显示,为保护长江上游珍稀鱼类将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禁采。
“在全面禁采后,因无法继续开采,很多前期投资就‘打了水漂’。”韩波说,他和其他合伙人投入上亿资金进行开采后,还没来得及对开采的大部分砂石销售就被“叫停”了,让他们损失惨重。(津云新闻记者 郭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