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推荐# 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最近在和儿子亲子共读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热爱生命》。
作者杰克·伦敦1876年生于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的家庭。因家境贫困,自幼从事体力劳动。当过童工,装卸工和水手等,后又在美国各地流浪。靠劳动所得曾进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习,因贫困被迫退学后加入过阿拉斯加等地淘金者的行列。《热爱生命》正是取材于杰克·伦敦的淘金生活。
1896年,加拿大的克朗代克河发现金矿,美国掀起了一股席卷全国的淘金热。对挣扎在经济大萧条底层的杰克伦敦来说,这是一次发财的机遇。
在姐姐伊莉莎的支持下,他怀揣发财梦加入了这支淘金队伍。
漫漫的原始森林,茫茫的雪原,贫瘠的荒原,激流与险滩,高山峻岭和悬崖峭壁。他一路走来,千辛万苦到达了阿拉斯加的道森小镇。然而,淘金不是人人都能发财的,杰克伦敦的财路不在淘金队伍里,他注定是要靠写作实现梦想。因此,他在淘金热中听到的关于这一活动的故事,是他淘到的远比金沙还珍贵的创作资源。
当杰克·伦敦有力的笔伸向淘金队伍里的白人时,白人的原始性令人着迷,而原始性中的冷酷无情则令人触目惊心。极端的环境必然有极端的表现,能在极端环境里自律、守住良心和道德底线的,在杰克伦敦的笔下,不是凤毛麟角,便是根本不存在。
弱者经不起同情,强者禁不住赞歌。杰克·伦敦只能把人的行为交给进化论。进化的核心是为了生存,首先是个体的生命要得到延续,然后使他人的生命延续,如孩子、妻子和伙伴。
《热爱生命》这篇小说,阅读过的无人不知。弱肉强食、生命顽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底线,小说都有涉及,但小说的核心仍会被人忽略:人的生命靠食物维持,食物问题永远是第一位的。
小说的结尾写“这个人”几个星期里一直向人乞讨饼干,床上和口袋里装满了还在讨要,看似多余,其实是作者的特别用意:生命离开食物,什么都不是,生命延续之残忍,是生命必须用另一个生命的蛋白质维持,因此,这个人在最后的关头必须咬开那只饿狼的喉咙,喝到它的血。看似不可能的情节,其实包含着必然。
为了达到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作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资。”
读这本书,最大的感触是:热爱生命,就要学会解决困难,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 #微博跨域计划##我的年度书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