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每过一段时间刘鑫总要被拿出来反复践踏。意义在哪儿?
重新强调反骗捐的三大诉求:
个人求助核心事由必须真实
个人求助需要设定募捐上限
所得善款的使用需公开透明
上述三大诉求江女士一项也没有做到,这是刘鑫导致的么?显然不是。那么反复提刘鑫的意义在哪儿?我思来想去,只有两项意义。
第一,这是江女士希望看到的局面。过去八年,善款问题不止一次被质疑过,但只要拉出刘鑫,质疑立马转向。仇恨永远比爱更有感染力。对善款使用的质疑,哪儿比得过“痛打毒闺蜜”更有感染力呢?
在仇恨的感染下,个人求助事由真实性无所谓,有没有上限无所谓,善款用于人肉借贷也无所谓。“惩治中国第一恶女”嘛,对非常之人用“非常”手段,一切都是“快意恩仇”,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第二,反复践踏刘鑫可以满足一些人的优越感。弱,就是原罪。你被别人网暴8年豪无还手之力,你数次官司都输得一塌糊涂,你数次报警都无功而返,这些都是因为你弱。因为你弱,反复拉你出来践踏,就会显得我比较强。
我向上比江女士比不了,我向下比你刘鑫还比不了么?丛林世界,大鱼吃我,我总得吃点虾米。生活这条大鱼已经将我咬得遍体鳞伤,网络这些虾米我必须一网打尽,好让我自己觉得还拥有一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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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第一类人还是第二类人,其本质都是崇尚达尔文主义,弱肉强食。强,就会被崇拜,弱,就该被欺凌——赤裸裸的向着文明发展方向逆行。
刘鑫已经远离网络,无论你认为她哪儿做得不对,或者说她哪儿做得不如你所愿,这都与我们反骗捐的三大诉求无关,她既不是过去骗捐的缔造者,也不是未来反骗捐的影响者。
一遍又一遍的“反思”刘鑫过错,不仅没有意义,还很愚蠢!
发布于 荷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