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了一下李宜雪的事,最后这段我没看懂:
【12月21日,北京安定医院作出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李某雪诊断为强迫性障碍、人格障碍,实施违法行为时辨认、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鉴于李某雪当前病情状况,12月22日街道社区依法依规将其送诊。】
-强迫性障碍、人格障碍,是什么精神疾病?危害性很大吗?必须强制送诊?
-李宜雪被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人,这种情况下如果判断其违法,究竟是该报警,还是送医院?
-送诊是送哪里去了,出来的条件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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