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公布4起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涉及违法占用耕地挖砂取土、修建房屋、挖塘养鱼、建设旅游项目,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4起案件均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个单位和7名自然人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一)基本情况。2023年3月,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移送案件,大连市公安局金普新区分局侦破刘某军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202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军为谋取经济利益,在明知其流转和租用的土地为耕地,且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殷某飞、刚某峰等人在金普新区华家街道某村耕地内挖砂,并使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回填现场,造成47.98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2024年2月,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军等3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其中,判处刘某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殷某飞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刚某峰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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