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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25 10:53 微博认证:科学科普博主 微博新知博主

最近去了趟甘肃简牍博物馆,很有特色,主打“汉代简牍”,大多出土于弱水(今额济纳河)和居延泽地区的汉代边塞,内容囊括了当时边塞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这些简牍中,我们可以一窥当时许多基层公务员的命运,以下就是从汉简中解读出的几个故事:

有一个叫尹衡的人,在给朋友伟卿书信中说,居延泽是苦寒之地,早晚要勤添衣物,归根到底一句话:“塞上诚毋它可道者”,边塞枯燥无聊,无话可说,一点都不好玩。(图3)

不好玩也就算了,连聚众饮酒也不行,法律规定,三人以上无故聚众饮酒,要罚金四两。(图4)

戍边不仅枯燥,还很辛苦。一组木简记录了一个叫赵良的人,因为到弱水河里采胡芋,天黑迷路,闯入“天田”,被当成偷渡分子给抓了。所谓的天田就是边塞周围的细沙,人马踩上去就会留下足迹,这样就能辨别匈奴人的踪迹。

军官昌林对他进行审问,原来赵良刚拿到户口,对这一带不熟悉,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不得不采胡芋充饥,为了多采一些,越走越远,就迷路了。虽然情有可原,但偷越天田是重罪,要坐牢。(图5)

和这些相比,最要命的是上级层层加码。有个管烽火台的军官杜未央,在上级检查中,被发现剑刃生锈,狗还少了一条,要重罚(倾家荡产、债台高筑那种)。他的朋友孙猛替他上书,说杜未央穷得叮当响,请求罢免官职,不要重罚。(图6)

少一条狗就要重罚,如果死了一匹马呢?必然是大案。东汉建武三年(27年),有一个叫“放”的塞尉,借了一匹刚刚生过马驹的母马去执行紧急公务,由于公务繁忙,马驹一直跟着母马跑,最后死在了路上。

这个案子错综复杂,最后的判决是:马驹之死不是放的直接责任,但他身为官员,擅自借用马匹,造成损失,犯下了贪赃罪。由此可见,汉代的律法非常严格!(图7)

戍边之人终日劳作,只为了获得一份微薄的俸禄养家糊口。但一些衙门为了缓解财政压力,还想着法子让基层在编人员出钱出物,苦不堪言。

王莽时期,居延都尉府以加急檄书的形式下通知,要求九名在编人员每人送一只六斤重的鸡到县府去。消息传来,大家一筹莫展,最后长官写了一份文书,说基层很穷,实在拿不出鸡来。(图8)

辛辛苦苦几十年,只需上司一句话,一朝就回到解放前。有个叫冯匡的人,在边塞工作了好多年,他身体强健、能力优异,曾获得“伉健”的评语,KPI年年评优,升迁指日可待。

然而,建武五年(29年)五月的一天,冯匡突然接到了上级的罢免令,罢免令上只说他“软弱不堪吏职”,并未指向任何实际的工作失误,但他的仕途就这么完了。(图9)

在甘肃出土的简牍中,虽然信息较为破碎,但也可以看到无数普通人的命运沉浮,正是他们日复一日的坚守,强汉的声威才得以远播异国。同时,中央政府对边塞基层的控制相当严格,正如东汉哲学家王充所说:“汉所以能制九州者,文书之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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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