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来OO7
24-12-25 22:07

日本学者津田资久曾评判《三国志》所记曹丕、曹植“后嗣之争”,是陈寿操纵史料刻意塑造的结果,为实现其在当时司马攸归藩的背景下”借古讽今“的政治意图。
只是论述新颖,却经不起推敲。
津田有两个推论,一是曹植因私开司马门事件被曹操夺爵,直至曹丕即魏王位,才被恩封为鄄城侯,主要论据是延康元年曹植身在鄄城而非临淄。
二是黄初二年曹植获罪是因为王机等人告他“不孝”,黄初四年到雍丘后才遭灌均弹劾,依据是曹植未受到除灌均外其他“监官”的弹劾,《自诫令》里的监官只能是灌均。

然而这些论据都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封号和实际封地的问题。曹植《迁都赋》说到“号则六易,居实三迁”,“三迁”可能指居住过四个地方,比如成语孟母三迁,母子俩其实是住了四个地方,曹植就藩地不能排除临淄,再退一步,即使没去临淄,以临淄侯身份住在鄄城,亦属正常情况。魏朝诸侯王的“号”和“居”不一定相符,比如曹彪当过“吴王”,却不可能跑去吴地就藩,曹植也是“号则六易,居实三迁”。
其次史料中曹植“未受到除灌均外其他监官的弹劾”,最可能的原因是由于后来曹叡下诏:“收黄初中诸奏植罪状,公卿已下议尚书、秘书、中书三府、大鸿胪者皆削除之。”
也就是说,除了已定罪成论的案件(醉酒悖慢,劫胁使者),其他监官或地方官告了状但最后没定罪的记录,都被删掉了,像王机到底“诬白”了什么,现在只能靠各种猜测。

依据不能支撑结论,那么津田的推测有没有史实可能性呢?我觉得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能反驳他最直接有力的证据,就是曹植黄初四年的《责躬诗》。
《责躬诗》里,曹植写明曹丕代汉后(受禅于汉,君临万邦),自己受命去自属的封地(“帝曰尔侯,君兹青土”),“青土”即青州,古九州之一,治所在临淄。
接着写自己思想不端正,犯了大错(“傲我皇使,犯我朝仪”),但皇帝宽宏徇情,只是改封处理(“违彼执宪,哀予小臣。改封兖邑,于河之滨”),鄄城,治所在兖州。
诗里的事件顺序和陈寿在《三国志》中的叙述是完全对应合照的。

相反,如果按津田的推论(P6),那么这首交代材料性质的诗就不知所云了。
曹植被曹操削成白身,曹丕上位才得了爵位,如此浩大的恩德在献诗中绝口不提?
延康时被封鄄城侯,就藩也是去鄄城,那诗里改朝换代后写什么君兹青土(临淄),犯错后又怎么改封兖邑(鄄城)?
诗里无一句牵涉辩解有关“不孝”的指控,有这样的认罪(已定的罪)态度?
被灌均弹劾后“改封兖邑”,他雍丘王后又当鄄城王了?
完全乱套了 。
津田为了证明自己的推论,可以说陈寿改了史料,裴松之改了史料,可不能说当事人曹植写诗改了史料吧,何况审核的人可是另一位当事人呢。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