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2011年3月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第十八条明确的写着: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也就是说,不管长沙当地的法规是怎样的,这个全国性的法规一定是适用的。可以确定室内公共场所吸烟是违法的,且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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