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法院院长李建军,让我很无奈
2024年4月16号,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就我提出的听证议题举行公开听证会。
参加听证的七名听证员,是法院从听证员库里,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精心选定的。
听证会按照法院设定的程序进行,听证主持人黄法官,当时就向我反馈听了证会最终形成的意见。
这次听证会,我提交的听证议题是,一张财务报账单,是什么时间形成的?
这张报账单,是宿州市埇桥区法院,2018年9月,判定我犯罪的唯一书证。法院认定,这张报账单是一张支出审批单,是涉案500万元支出的审批凭据。这张报账单是在支出前填好的,并由我签的字。
现在问题来了:黄法官反馈的意见是,多数人认为,弄不清楚是支出在前还是签字在前;少数人认为(专业会计),它是财务报表,是收入、支出发生后,汇总形成的财务报表,不支出余额出不来,确认是先支出,后填报账单,再签字。这样一来,埇桥区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在听证员看来就是事实不清,或被直接否定。
这样的局面摆在埇桥区法院院长李建军面前,他该如何?
听证会主持人黄法官,如实向法院审委会汇报了听证会的实际情况。还不止汇报了一次。
后来,法院院长李建军,安排黄法官就听证会给我三点口头答复(拒绝书面):1、有监管责任,2、原判决没有问题,3、其他诉求不合理。
这是什么鬼答复?不针对听证议题,胡乱答复,而且是口头,简直就是糊弄人!
李建军,作为法院院长,对待工作太不负责任了。
我,太无奈了! http://t.cn/A6aV3e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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