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表了一篇林俊杰新歌英文版《Turn Of A Page》的简评。于我而言,这首歌曲,我只能够分享英文版本,而不是中文版本。若论原因,当然还是易家扬的歌词,写得实在不好。
自此,又要论及那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一首歌曲,歌词与旋律,哪个更重要。
若是几年以前,我会不假思索回答,当然旋律更重要。但是现在,我愈发觉得,这是一个伪命题。歌词与旋律,构成歌曲这个整体,正如骨骼和血肉,构成生命这个整体,怎能对立开来,讨论哪个更重要呢。没有哪个,作为歌曲也好,作为生命也好,这个整体概念,都将不复存在。
许多人显然轻视了歌词之于旋律的意义。根据文学理论,文学,尤其是诗这种文学,它的本质,是要将抽象的概念,化为具象的符号。歌词作为诗的一种形式,自然同样包含这样的本质。具象的符号,不难理解,就是一个又一个肉眼可见的文字。那么什么是抽象的概念呢,这是非常复杂的一个哲学命题,在此,我们仅讨论歌曲中抽象的概念。
须知,音乐本身就是一种语言,比如小提琴协奏曲《梁祝》,曲作者使用三个乐章,将梁山伯与祝英台,相识、相恋、抗婚、投坟、化蝶,这整个故事,以音乐的方式,完整诠释出来。音乐的方式,即是音乐的语言。但是音乐的语言,并不是具象的语言,而是抽象的语言,抽象的概念。这个时候,歌词的意义,也就诞生了。歌词,正是要将音乐中抽象的语言,化为具象的语言。
在音乐语言从抽象到具象的演化过程中,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美”。倘若不美,何须使用歌词来让音乐语言变得具象呢,不如全写纯音乐,同时发表一段音乐注释文案,不就好了么,还省钱省事。所以,歌词必须赋予这个演化过程美的意义,歌词才具有存在的意义。那么,歌词如何赋予这个演化过程美的意义呢,当然就是文学性。
换句话说,作为抽象语言的音乐,已经足够美,作为具象语言的歌词,也就应该足够美。前者的音乐性越是强,后者的文学性也就应该越是强。唯有如此,方才能够形成一个真正和谐的整体。
理清这个脉络,我们再来浏览许多听众的言论:歌词,不重要,差不多就行了,听歌还是要听旋律,还是要听编曲,这才是音乐的本体……诸如此类,显然就是无视歌曲之于纯音乐,根本的不同,恰是因为歌曲存在一个由抽象到具象的演化过程。
正因如此,越是好的歌曲,歌词也就越是应该写得足够好(文学意义上的好),词作者一定要怀揣忠于文学的使命感。毕竟,曲作者已经怀揣忠于音乐的使命感,作为词作者,作为具象化的演绎者,怎能糊弄,怎能没有这种使命感。非常遗憾的是,绝大多数词作者,就是在糊弄,就是没有这种使命感。我们实在很难听见一首抽象语言与具象语言真正和谐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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