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烟花爆竹 这种做法不可取!】近日,临淄公安分局皇城派出所民警在皇城镇一蔬菜市场检查时,查获一批非法鞭炮。
经查,2024年12月4日上午,王某驾驶货车从外地非法购买运输鞭炮,打算春节期间销售牟利,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法律链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韩国大妈目击客机起火爆炸#
来源:临淄警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