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低龄未成年人杀人案判刑出于哪些考虑?专家解读】#专家解读邯郸低龄未成年人杀人案# 新京报讯: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针对该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解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表示,邯郸初中生杀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严格遵循了依法办案的法治原则。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统一。解读这起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一是对于低龄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依法追诉,不能听之任之;二是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三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区分情况进行公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