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动自行车新规正式施行#,故意遮挡号牌行为会被罚款!】今天(12月30日)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实施。记者来到广州交警设于海珠区江南大道同福东路口的查车点直击现场。记者看到,短短几分钟内,接连有四五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因用洗脸巾、口罩、公仔、布带等物遮挡号牌被执勤交警拦下。
“我这个公仔在车买来时就有了。”一名黑衣男子被拦后指着自己的号牌说。“你刚刚行驶时公仔是在车牌后方,没有进行遮挡吗?”执勤交警听完男子的辩解,拿出刚刚拍摄的照片。男子一看顿时哑口无言,接受处罚。还有一名女子因用洗脸巾遮挡号牌和未佩戴头盔两种违法行为被罚100元。
针对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由交警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上午10时许,一名男子因车牌悬挂在车头正前方被交警拦下,“我车尾坏了,所以就挂在了这里。”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在正后部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执勤交警依法给予其50元罚款,并解释说,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驾驶人应当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实施倒挂、侧挂、破坏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号牌。(广州日报)http://t.cn/A6uInwb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