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YiJian
25-01-01 08:56 微博认证:人文艺术博主

陈二郎 十分金十两金铤
南宋之黄金货币,因其价值昂贵,故未直接涉于日常商贾之流通。据典籍所载,其主用于兑换钞引、缴纳赋税、颁赐赏功、上供朝廷、军费开支及国用诸项,最初由官府征召民间工匠到文思院治铸。后在淳熙年间(1174—1189年),改由临安的“百姓作匠”或“金银铺户”承揽金银的打造,并规定支应官府差役的金银工匠,要有一定数量的财产和两名金银铺主做担保,以防作弊,并负责赔偿责任。据史料记载,在南宋一两黄金约等价 24,000 枚铜钱,一两白银约等价 2,400枚铜钱,价值高昂。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