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爱民
25-01-01 09:00 微博认证: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法官说法[超话]# 【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债务人是否具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

“对他人的到期债权”享有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主体,须是针对执行标的“对他人的到期债权”享有实体权利的人。次债务人已依法提出执行异议的,申请执行人若想取得到期债权利益,可以通过代位诉讼程序,实施权利救济。

http://t.cn/A6uIm6QF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