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绿
25-01-01 16:44

【摩梭社会完全没有生母的概念吗?】

有人认为,在摩梭文化中,生育者和非生育的养育者都被称为“母”,因此完全没有“生母”的概念。摩梭的确实行众母育儿的集体抚养,这是摩梭社会的一种社会构建,但这并不能得出所有摩梭人都不区分生母和养母,甚至进一步说摩梭社会完全不理解生母与养母的区别。

摩梭社会面对孩子时不区分“生母”和“养母”,这只能说明“生母”在她们的文化中是隐性的,与父权社会基于私有制而强行显现的“生母”角色不同。然而,从生理上说,能生育者为“母”,“众母”这一概念要得以成立,必须建立在对“生母”这一角色的扩展上。只有在“生母”角色存在并且具有重要意义的前提下,众母育儿这一体系才能得以运作。如果完全否定“生母”这一概念,摩梭社会中的“众母育儿”体系根本无法成立。

从当今关于利她行为演化的主流讨论中,我们也能得出“生母”概念在社会中的重要性。母权社会通常是高度利她的社会,而当今对于利她行为的演化,普遍认同汉密尔顿的亲缘选择理论。该理论认为,即便没有直接利益,甚至可能对自己有害,个体仍然可能选择帮助与自己有基因关系的亲属。因为,帮助亲属虽然不能直接使个体传播自己的基因,但在某些情况下,却能促进与自己相近的基因获得更广泛的传播,从而获得相比单纯帮助自己更广泛的收益。

亲缘选择理论虽然无法涵盖所有利她行为,需要互惠利她主义作为补充,且有学者将人类的利她行为归类为类群选择或多层级选择,或从更具综合性的角度看待这些理论。然而,即便这些理论在未来占据主流地位,从目前的证据来看,亲缘选择的重要性不可能完全消失。依此推断,我们可以得出为什么母权社会能形成共育结构:帮助姐妹养育孩子,虽然对个体没有直接利益,却能间接增加与自己具有相近基因的人的繁殖机会。亲缘选择促成了共育合作的形成,并为更广泛的利她行为提供了基础。

亲缘选择的作用也能解释为什么许多母权社会特别重视亲属关系。例如,切罗基族等母系社会将家人概念的范围扩展到整个氏族、社区甚至宇宙。她们根据亲缘关系在不同情境下将不同的人纳入亲属圈。对俘虏的排斥通常是基于不承认对方的亲属关系,这种行为可以说应该是与亲缘选择对利她行为的推动有着紧密的联系。

母权社会不可能否认“生母”的存在。否认生母的存在等同于否认血缘传承,这将直接影响社会结构和演化的更广泛层面。相比于否定生母角色,母权社会实际上是将生母的角色融入到更广泛的亲属网络中。因此,亲缘关系成为行为决策的重要依据,而这一切都必须基于对生母的承认。

如果某些人认为这些仅是推论,缺乏直接证据,那么我可以告诉你,研究表明,共同居住的摩梭姐妹之间确实存在生育竞争。在一个家庭中,姐姐的孩子数量较多时,姐姐通常会承担更多的劳动责任来支撑家庭,而妹妹的劳动则相对较少,因为她与家庭的平均亲缘关系较浅。这一现象就显著的证明了,虽然摩梭的孩子确实可能不区分生母与养母,但大人和整个社会不可能分不清“生母”与“养母”,并且生母与养母的的存在必然会对整个家庭乃至社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补充说明:以上最后一段提到的研究,作者在调查研究、叙述以及结论的得出上更多地基于进化生物学视角,并未完全从母系视角出发,也未综合考虑母权社会的情况,因此,这些研究仅供参考,并不一定能全面的代表摩梭实际情况,未来希望能看到更多包括文化人类学在内的综合研究,为我们真正揭示母权社会的全貌。

发布于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