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汉谟拉比
25-01-01 22:15 微博认证:2024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情感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今天劳动法公布了两个文件: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这个其实在法定节假日多两天的那天我就写了分析,这个文件只是把这一影响落实了。当时写的分析如下:
1.21.75
月计薪天数这个数据是用于计算工资发放、旷工、事假的工资扣除、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定节假日增加两天后,劳动法中的21.75天仍然可以使用。104天是根据周末规则来的,所以只要国家周六周日的规则不变,月计薪天数就不变。

2.20.83:
20.83是每个月的平均工作日数,用于计算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否超出了法定工作时间。
以前的计算方法是:每月的平均工作时间为20.83×8=166.64小时,超出的小时数算作加班时间。

如新闻所述,从2025年1月1日起,法定节假日增加至13天,因此全年应工作365-104-13=248天,每月平均工作(365-104-13)÷12=20.67天。
所以,以后20.83天将不再适用,每个月的平均工作日应改为20.67天。
那么,现在每月的平均工作时间为20.67×8=165.36小时,超出165.36小时的部分算作加班时间,需要支付加班费。
所以,这对综合工时制等特殊工时制的用工成本会产生一点计算上的影响,比如餐饮业、旅游业等需要周末上班的行业。

二、《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注意:1.必须书面形式;2.明确提前告知的时间,便于用人单位在人员安排上有所准备。
另外,根据人保司司长的回复:
目前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达到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随着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也相应做了调整,由原来的15年逐步提高到20年。
改革方案明确,一是设立5年的缓冲期,也就是说在2025年到2029年这五年期间退休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仍然是15年保持不变,以减少对临近退休职工的影响;二是采取渐进式提高的方式,2030年以后退休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也不是一下提高到20年,而是小步调整,每年提高6个月,方便职工提前做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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