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戈
25-01-02 20:26

#看似合同纠纷,疑为新型诈骗##江西千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欺诈套路#

在浙江宁波的友人,于2024年9月底开了一家小面店,同年10月2日入驻“美团“和”饿了么”两个外卖平台。
10月10日,一个名叫李菲的女性通过外卖平台公开的联系方式联系到友人,表示通过他们公司可以代运营且为有偿服务,保证能提升外卖销量。通过互加微信后,对方发送了其就职公司的相关资料和提升方案。资料上显示,该公司名为:江西千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天眼查等途径核实,该公司成立2023年12月19日,注册地址为:江西南昌市红谷区会展路都会商业汇中心5号办公室商业楼719室,法人代表:乐峰。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和餐饮管理,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等。
10月11日,李菲通过微信发送了合作协议,协议中其中一项约定:月外卖订单量为950单,在两个月运营考核期中如未达到月订单量,将全额退还已收服务费。
当日,友人通过支付宝向对方指定账户支付了1980元服务费,并按要求告知了外卖平台的账户及密码。之后,友人被拉入一个微信群,群中除友人外,还有另外7人,包括:李菲,客服经理,千新-客服,千新-运营,外卖云营-陈经理,千新美工等。
自10月12日到10月15日,群里沟通还算积极,但是所谓的调整和优化并不尽人意,并没有实现该承担的运营义务。友人以PDF格式向对方递交了修改要求的图文。
10月18日,因为没有外卖订单,友人咨询了对方,对方的答复是:之前做的评分现在还没有做出来。并要求友人找人刷单。友人提出质疑:刷单是电诈的特征之一。对方解释:这是做任务,多获取特权,能增加曝光率。
10月25日友人再次就外卖订单数日均不到2单再次提出疑问:这与合同中约定的月抽单量950 单是天壤之别!客服解释:尚在考核期,会在约定时间内达到订单量,如未达到,将按合同退款。
友人统计,自从2024年10月11日签订合同至12月16日,总计外卖订单仅为为98单(其中包括自主来客),远未达到与千新公司签订合同中所约定的月抽单950单。
2024年12月16日,友人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退款要求。对方在次日答复是“核实店铺在运营期间多项违规,好评未及时作出,导致限流,出餐上报不及时,降权,经常手动停业等,所以你店铺不符合退款条件”,实则对方所述说均无在合同中体现或告知。之后再也无法联系李菲,群中也无任何回复。
网上搜索到,该公司收款后未尽服务拒绝退款并非个例。受害商家皆为外地商家,包括:浙江杭州,江苏镇江等地。联系和沟通方式只限于线上,以躲避线下被上门催讨。而通过法律程序,则成本高,维权难。
从表面上看,似乎仅是合同纠纷,而实质已具备欺诈行为的要素:夸大事实,以高订单量诱惑商户,使商户产生错误认知后付款,在要求退款时,以各种理由推诿并拒绝。
望江西南昌有关部门对该公司经营行为予以关注和重视,别让其毁了南昌这座英雄之城的名声!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