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叫吃罢原告吃被告?从杨曙光的两份律师声明说起——
不少人认为,律师都是黑心的大忽悠,吃罢原告吃被告——两头通吃。这种判断虽有失公允,可现实中却不乏这种案例。比如大名鼎鼎的杨曙光律师,在赵露思事件中发的两份律师声明,就是两头通吃的典型!
12月12日,杨曙光律师受赵露思委托,就部分网络用户发布针对赵露思的不当言论,发表声明:严厉谴责并正告相关主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已发布、转载的含有针对赵露思女士的不实信息、侮辱性负面言论等侵权内容的图片、文章、评论等,消除不良影响。
1月1日,赵露思发长文回应病情,证实因没试上戏挨打。知情人士透露,徐以若曾在赵露思的前公司任职,对赵露思进行过多次伤害。为此,徐以若委托杨曙光律师发表声明,声称是造谣,并将对此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先不说杨曙光发表的两份律师声明,事实陈述不清、不值一驳!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两份律师声明前后不到20天时间,前一份是帮赵露思维权,后一份是针对赵露思侵权帮助徐以若维权,又当又立。本博认为,虽然律师“左右手互搏”,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却有失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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