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绝人性、丧尽天良的“埋儿奉母”
“埋儿奉母”,又名“为母埋儿”、“郭巨埋儿”,为中国传统民间故事。这个故事出自《二十四孝》,虽然有一定的历史背景,但其真实性存疑。故事说的是,汉代人郭巨,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自供养母亲,对母亲非常孝顺。后来郭巨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了一个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觉得养这个孩子会影响供养母亲,于是和妻子商议埋掉儿子,以节省粮食供养母亲。
这个故事还有几个不同的版本
1、清朝道光年间的版本。郭巨担忧家里没有足够的食物供养母亲,决定埋掉儿子。在挖坑时发现了一罐金子,上面写着“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于是带着金子回家,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生活。
2、宋代版本。郭巨把家产分给弟弟后家境贫困,决定埋掉儿子。挖坑时挖出一罐金子,官府根据铁券记录将金子判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日子。
3、其他版本。郭巨在挖坑时发现一坛黄金,上面写着“天赐孝子郭巨”,郭巨将金子还给房主,但房主不接受,最终官府将金子判给了郭巨。
历代学者大都反对这个故事的价值
清袁枚说郭巨“大罪也”。
明朝林俊实在看不过这件事,居然作了一篇《郭巨辩》,长篇大论地把郭巨痛骂了一顿,说你把儿子埋完了回来,奶奶要是问孙子哪去了,你是说不说实话?要说实话,奶奶一气病死了,你郭巨弑母的罪名可就担上了。你到底是孝呢还是不孝?
现代学者的观点
现代学者普遍认为这个故事是为了宣扬孝道而虚构的,故事中的细节和逻辑也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例如郭巨在父亲死后隐瞒了家中的财富,并以孝道之名设局。鲁迅在看到这个故事时也表示担忧,认为如果郭巨没有挖到金子,孩子可能会被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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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