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公司发消费券代替工资##商经法热点案例1000个#
1.吉林长春摩天活力城公司用以特定商家的消费券代替工资:
据报道,该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最近以消费券折抵工资,“消费券”可用于重庆路活力城Mall消费,缴纳大众物业管理小区物业费,购买大众置业指定房源及车位
2.该行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企业很聪明,实现了内循环,哪里赚钱哪里花~几个朋友一起聊天,大家开玩笑说,还好这家企业的关联方有商场,还能去那里买东西。如果我们律所不行了,发消费券折抵工资,大概只能在我们所或者兄弟律所消费,购买律师服务[允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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