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以昼[超话]# 🍎#夏以昼#
不是亲哥哥,可以亲哥哥!!
收到短信之后立马查了一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也就是说一旦收养关系解除,养兄妹之间不再具备任何法定的亲属身份,直系或旁系的法律亲属关系随之彻底终结。从这一刻起,你和夏以昼的感情不再受收养身份的束缚。
这也是一个两人日后关系转变的一个很大的铺垫,因为非血缘关系的养兄妹解除收养关系后在法律上不再属于亲属,所以可以依法结婚。你们之间的感情无论在伦理还是法律上都可以堂堂正正的被承认。没有人可以再用禁忌的枷锁阻隔你们。
从此,不是亲哥哥,可以亲哥哥!!
发布于 上海
